为不断提升医疗机构药械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1月2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械管理法规培训,全市16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培训。
培训分别从医疗机构药械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和基本知识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和分析,并对药械的质量管理、记录、档案、自查、采购、验收、使用、存储、调配、维护、转让等方面提出了质量管理要求。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水平,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对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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